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(2015-2020年)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5〕14号)等文件精神,指导各地加强“十三五”期间医疗机构设置管理,依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,我委对1994年公布的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(2016-2020年)》(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2016年7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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